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太湖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陳某涉嫌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與其前妻葉某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因懷疑葉某離婚前有外遇導致家庭破裂,陳某于2019年11月3日20時許,以結索攀爬的方式進入葉某住宅二樓陽臺。進入住宅后,到葉某臥室門前潛聽,確定葉某與其男友宗某在臥室后,陳某用手推開房門,進入臥室用繩子毆打、套勒在床上的宗某,致使宗某頸部受傷。經太湖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鑒定,宗某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并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鑒于被告人陳某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且系初犯,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該判決已生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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