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駕駛員儲某某酒后駕駛大型公交車,在崎嶇的山道上行駛……接到這一舉報信息后,岳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進行處置。經鑒定,儲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0mg/100ml,屬醉酒駕駛。目前儲某某已被立案偵查。
5 月8 日上午9 時25 分,岳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縣公安局110 指令稱,有群眾舉報在公交106 線中關方向,號牌為皖H02×××D 號大型公交車駕駛員酒后駕車。接警后,該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前往464 省道中關方向進行攔截。9 時38 分,交警二中隊民警在中關至蓮云方向西水嶺處成功將皖H02×××D號大型公交車攔下檢查,發(fā)現公交車上有32 名乘客。
民警現場對該車駕駛員儲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發(fā)現儲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輛。隨即,民警將駕駛員帶至岳西縣中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并立即安排專人專車將血樣送至安慶信立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結果顯示駕駛員儲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0mg/100ml,屬醉酒駕駛。目前,儲某某已被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了解,當天下午,岳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主動聯系該縣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等部門深入縣公交車公司召開約談會,結合該案例,組織該公司開展警示教育和安全隱患排查,要求該公司進一步落實企業(yè)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公司駕駛員隊伍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避免此類案件再次發(fā)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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