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長安網消息:4月17日,安慶宿松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2019年,宿松的鄧女士通過微信結識了承包工程的老板“張陳民”,對方稱其有娃哈哈礦泉水的項目可以投資賺錢。不久,鄧女士又接到了自稱娃哈哈礦泉水投資項目安慶地區負責人“張勇”的電話,“張勇”稱其和“張陳民”一起投資了娃哈哈礦泉水項目,回報豐厚。深信不疑的鄧女士隨即投入人民幣23700元。
因一直未收到盈利,鄧女士要求“張陳民”返還投資款,“張陳民”以其領導“張勇”攜款逃跑以及用鄧女士的投資款給鄧女士購買了保險等借口拖延,不予還款。鄧女士隨后報警。
案發后鄧女士才知道,這個“張陳民”和“張勇”都是宿松男子段某某“飾演”的。段某某為了取得鄧女士的信任,利用手機變聲器軟件一人分飾兩角,虛構礦泉水投資項目,其目的就是詐騙鄧女士的錢財。
法院查明上述事實后認為,被告人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效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其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退賠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因此, 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態度, 結合調查評估意見,決定對被告人段某某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隨著科技日益發達,犯罪分子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普通群眾有時難以分辨真假。因此,對于陌生人的投資邀請,大家務必提高警惕,總之一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高額回報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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