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蚌埠中院消息,因擔心侄子沒有房子居住,姑姑“借房”給侄子暫住,經過多年侄子也成家立業了,沒想到當自己想收回房子時,侄子卻不愿歸還。日前,固鎮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要求張某返還該房屋給聞某。
據悉,聞某與張某系姑侄關系,因父母早逝,由于當時張某結婚沒有房子居住,聞某將一處住房借于張某使用,經過多年努力,張某家庭事業都經營地有聲有色。于是,聞某想要回屬于自己的房屋,多次與張某協商要求其搬離房屋,但張某拒絕歸還。聞某無奈以返還原物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庭審中,張某辯稱:聞某和自己形成事實收養關系,即母子關系,房子是聞某贈與自己的。但經查實,被告年滿21歲時遷戶至原告戶籍,已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常住人口登記卡顯示關系為姑侄關系,該房屋系不動產,不動產的贈予需相關手續材料,在庭審中張某也并未拿出相關材料證據,故張某該訴求無事實及法律依據,依法駁回訴求。
法院審理認為:聞某與張某事實收養關系不成立,贈予條件及出資購買該涉案房屋,未提供證據且原告不予認可。綜上,法院判令聞某享有該房屋的使用相關權益,并責令張某盡早將房屋歸還于聞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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