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黃山市文旅局發出通知,稱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及《黃山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的要求,該局開展第八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工作。
申報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須符合以下條件:已命名為縣(區)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長期(10年及以上)從事并熟練掌握該項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居住或長期工作在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流布地區,在一定領域內被公認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和法人。
申報范圍和申報名額方面,重點側重以下項目申報:新入選第六批市級非遺代表性名錄的項目;前五批中無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項目;已有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非遺項目,各區縣每一項目申報數量原則上不超過4人。
以下情況暫不推薦:目前在該項目領域內存在爭議的傳承人;喪失傳承能力、無法履行傳承義務的傳承人;群體性較強,難以確定其代表性的傳承人;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從事傳承工作的人員。
申報材料應突出申報者的精湛技藝。各項內容應如實填寫,如發現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情況,則取消入選資格。
對擬推薦上報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基本信息在區縣文旅體局官方網站或主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原則上為5個工作日。各區縣文旅體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確保真實、準確。凡不符合申報條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薦意見未針對技藝水平進行分析評價的,一律不進入評審程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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