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馬鞍山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3月20日,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綜合指揮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來(返)馬入境人員管理的通告(第33號)。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進一步加強來(返)馬入境人員管理的通告(第33號)
為防止境外疫情輸入,現就進一步加強來(返)馬入境人員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提前進行報備。凡是近期計劃自境外入境來(返)馬人員,需本人或親屬、接待單位提前2天向所在社區(村)或縣區(園區)防控指揮部報備。報備內容為:來(返)馬人員的姓名、時間、聯系方式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關信息。各社區(村)、相關單位要加強管控,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執行各項防控措施。
二、做好轉接服務。自南京機場入境來(返)人員,由安徽省駐南京專班通知所在縣區安排專車赴機場直接轉接至各自集中隔離點。自上海機場入境來(返)人員,由安徽省駐上海專班轉接到合肥轉接點,市指揮部專班安排專車轉接至我市集中轉接點,并通知所在縣區安排專車直接轉接至各自集中隔離點。嚴禁家屬前往機場迎接或個人私自乘車返回。
三、全部集中隔離。對所有來(返)馬入境人員一律實行 14 天集中隔離。前期已入境居家隔離未滿 14 天的人員必須立即集中隔離滿 14 天。并對所有入境人員全部開展核酸檢測。
四、費用個人自理。自3月19日零時起,集中隔離期間的住宿和餐飲等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收費標準由各縣區、園區根據集中隔離點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之前已由當地政府承擔的費用,不再向被隔離人員收取。
五、如實申報信息:所有來(返)馬入境人員,均應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接觸史、不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拒絕接受醫學檢測和集中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征信系統,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接受群眾舉報。歡迎廣大市民對入境人員違反隔離管控規定等行為進行監督舉報,查證屬實的,依據規定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2345,12320,110。
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綜合指揮部
2020年3月20日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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