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口罩應該是戴在嘴巴上防病毒的,戴在其他地方顯然不合適。3月16日,六安一車主違停后,因為害怕被罰款,竟把用過的口罩“戴”在了車牌上,結果被交警處以駕駛證扣 12 分并罰款 200 元的處罰。
違停轎車被“戴”上口罩。
3月16日上午,六安市公安交警支隊一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qū)內開展巡邏時發(fā)現(xiàn),在該市人民路與八公山路交口以西約100米處,有一輛紅色馬自達轎車狀態(tài)十分異常。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fā)現(xiàn)該車輛的前號牌后三位被一個藍色的醫(yī)用口罩遮擋得嚴嚴實實,存在故意遮擋號牌行為。
“我們巡邏民警立即通知車主阿兵(化名)到現(xiàn)場進行處理,阿兵自稱去附近的銀行取錢,沒找到停車位,便將車隨意停在路邊,又擔心違停會被攝像頭拍攝挨罰,便耍小聰明,拿出一個用過的醫(yī)用口罩對牌照進行遮擋。”民警說。
民警在核實情況后,將駕駛員阿兵帶至該市區(qū)淠望路口崗亭,處以駕駛證扣12分并罰款200元的處罰。這意味著他需要重考科目一。阿兵在得知違停處罰結果后,對自己這一行為十分后悔,并保證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規(guī),做文明市民。
“用過的口罩為避免污染應及時丟棄,更不能用來做違法之事,這種得不償失的事做不得。”民警提醒說。
焦景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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