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2日,歙縣一起假賣口罩詐騙案件宣判,被告人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退賠各被害人損失,并沒收作案工具蘋果手機一部。
歙縣三陽鎮村民吳某被人假賣口罩詐騙13750元,2月7日吳某向歙縣公安局報案。民警經過偵查,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程某。2月11日歙縣民警在杭州某足道會所內將程某抓獲,并帶破浙江和山東兩起詐騙案件。
3月2日,歙縣看守所配合歙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庭審視頻“無接觸式”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工作人員在法庭進行審理,犯罪嫌疑人程某通過視頻系統在歙縣看守所參加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利用電信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程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于疫情防控用品的名義實施詐騙,依法從重處罰;多次實施詐騙,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程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及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并當庭自愿認罪認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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