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祁門縣法院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別在被告人羈押地等處,對王成珂、葉高昂為首的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一審宣判。
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王成珂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對被告人葉高昂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四萬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獲三年三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的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黃山市兆信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公司成立至2019年4月被查獲,逐步形成以王成珂、葉高昂為首及李來狗、胡韋章、方勇飛、吳延學為主要成員,邱海云、王俊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采取噴字、斷電、跟蹤滋擾、暴力毆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利息或本金。方威、方勇飛等人于2017年9月在祁門縣老公路局對面經營“威信典當”進行高利放貸,期間邀集了吳延學、邱海云、王俊等一起幫忙要債。借款到期后便采用威脅、噴字、放鞭炮、砸玻璃、跟蹤滋擾、強拿硬要、暴力毆打等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利息或本金,進行暴力討債,逐步形成了以方威、方勇飛為首及吳延學、邱海云、方志鋼、王俊為成員的威信典當惡勢力犯罪集團。
被告人王成珂、葉高昂成立兆信擔保公司后,沒有開展經營范圍內業務,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通過招募理財員公開宣傳,以每月1.5%的利息、年化收益率18%的高收益,承諾按期還本付息,保證資金安全,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存款,并將所吸金以每月3%的利息進行放貸。截止案發,兆信擔保公司共吸投資客戶720人,累計吸收資金四億余元,未兌付金額四千多萬元。其中邱婷婷等四被告人作為兆信擔保公司理財員,負責宣傳、招攬客戶,協助客戶簽訂擔保借款合同,使用個人賬戶為客戶轉賬、支付利息、返還本金等,每月除領取基本工資外,還獲取相應業績提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成珂等人為索要債務,隨意毆打、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為索要債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為索要債務,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居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應予懲處;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懲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數額較大的財物非法占為已有,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王成珂、葉高昂為兆信擔保公司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被告人方勇飛、方威為威信典當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應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適當,該法院予以采納。根據該案各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況,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