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2月16日從六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來源于六安市發改委的通知了解到,日前,六安市在疫情防控期間采取一系列支持性價格政策,重點減免、降低企業用電、用氣、用水成本,支持企業渡過難關。
《通知》要求
供電企業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謴?;
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后3個月保持不變”“暫停用電不得少于15天”等條件限制。
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實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
對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通知》明確
降低中小微工業企業及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用水(基本水價)、用天然氣價格,平均下調10%,自2020年2月9日起執行,期限為3個月。
市級管理的水、氣價格調整后,基本水價由1.78元/立方米降為1.6元/立方米;基本氣價2月9日至3月31日(迎峰度冬期間)由3.58元/立方米降為3.22元/立方米,4月1日起由3.00元/立方米降為2.70元/立方米,同時執行量價掛鉤政策。
要求各縣區發改部門快速反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價格政策。
《通知》規定
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確因流動資金緊張、繳費困難,實行“欠費不停供、不收滯納金”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各項費用。
六安政府發布 六安發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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