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3日,黃山市政府出臺10項具體措施,以支持該市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持續發展。
一、加大財政支持。2020年市級涉企財政資金優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加快涉企財政資金撥付,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的,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資金撥付;兌現周期較長的政策資金,可按進度兌現。
二、強化金融扶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低0.5個百分點。對現有企業存量貸款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及時給予無還本續貸或展期支持,積極通過調整付息周期緩收部分貸款利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企業,適當降低放貸條件,積極滿足開復工企業流動資金需求。加大再貸款、再貼現資金運用,全年累計發放不少于10億元的再貸款、再貼現。
市及區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免收涉及防疫物資生產、銷售、運輸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費用。市級續貸過橋資金取消上浮30%的要求,按年利率4.35%執行。對2020年1月1日起新發生的、無需提供抵質押作為反擔保、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2%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同級財政按照年擔保貸款實際發生額的1%給予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對單一融資擔保機構單戶企業擔保貸款業務的補貼最高可達10萬元。鼓勵保險機構以優惠費率為受疫情影響企業辦理保險業務,并適當擴展責任范圍。疫情期間,企業可申請已投保責任險報停,財產險保險費用可延期至7月底前繳納。
三、減免緩繳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延長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受影響較大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申請2020年一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四、加大穩崗支持。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照50%的比例返還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對不裁員、少裁員的重點企業、困難企業,按6個月的2019年末全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制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可重復享受。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按照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對疫情防控防護設備設施定點生產企業提前復工期間、節假日期間和疫情防控生產期間加班加點用工的,按照實際用工人數給予企業每人每天200元就業補助。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企業開展轉崗轉業培訓,按每人1200元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五、緩繳社會保險。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與社會保險征收機構簽訂緩繳協議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對因受疫情影響,逾期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保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企業,允許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辦,緩交、緩辦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降低要素成本。降低中小微企業用電、用水、用氣等成本,疫情期間企業執行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工業企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等,確因流動資金緊張、繳費困難,實行“欠費不停供、不收滯納金”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土地出讓金,緩繳期不超過3個月,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
七、加大技改補助。對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生產企業技術改造擴大產能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其他企業總投資500萬元以上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20%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技改補助資金由同級財政兌現,市級財政根據申報情況給予相應補助。
八、減免企業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3個月房租免收。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和創業基地、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類載體,市及區縣的涉企財政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支持。
九、強化精準服務。開辟疫情防控物資采購、通關、審批等“綠色通道”,保障企業防疫物資和重要生產物資供應,有序推進企業和項目開工、復工、復產。組建律師專業服務團,開辟公證服務綠色通道。對在疫情防控中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及時納入信用記錄,實施正向激勵;對受疫情影響發生輕微失信行為的企業,幫助企業進行信用修復,消除不良影響。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貿易促進部門要及時協助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對已繳納境外展位費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參展的外貿企業,由市財政給予展位費用60%的補助。
十、重大事項“一事一議”。對為市場穩價保供、防疫物資保障等作出重大貢獻并遭受較大損失的企業,經市政府認定后,按照“一事一議”給予一定財政資金補助。
該意見相關條款未明確政策執行時限的,執行期暫定3個月(2020年2月、3月、4月),根據疫情形勢和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補充完善新的應對措施。國家、省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從優執行。各區縣政府等可結合實際,出臺相關政策措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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