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月9日發(fā)布《宣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6號)》。
為全力做好宣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決定在宣城市疫情防控期間,對下列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
一、返宣、入宣人員拒絕接受所在單位或社區(qū)(村)體溫檢測和排查,未如實向所在單位或社區(qū)(村)說明旅行經歷和人員接觸情況,未按規(guī)定落實隔離醫(yī)學觀察措施的;
二、與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觸史,未按規(guī)定如實報告,或者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的;
三、不聽勸阻,拒不佩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擾亂公共秩序的;
四、不聽勸阻舉辦婚喪嫁娶等各類聚餐聚集活動或者不聽勸阻在公共場所進行聚集性娛樂等活動的;
五、拒絕、阻礙疫情防控檢查點、發(fā)熱門診、隔離點等場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
六、散布謠言,編造虛假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傳播,制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七、違反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guī)定,實施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牟取暴利行為,擾亂市場秩序的;
八、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等疫情防護用品或者以銷售疫情防治防護物資為名實施詐騙的;
九、非法捕殺、收購、運輸、交易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
十、其他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
控制疫情蔓延人人有責,打擊違法犯罪寸步不讓。希望全市人民自覺遵守相關規(guī)定,社會各界同心協(xié)力,共同維護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秩序,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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