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8日,黃山市屯溪區警方消息,近日,黃山市屯溪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明確規定“餐飲企業聚餐聚會一律取消”,但仍然有個別餐飲業主無視政府發布的規定和命令,冒險違規經營。2月8日凌晨,屯溪區政府組織公安、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等部門,開展疫情防控聯合執法巡查零點行動,查處一起燒烤店違規開業并有人員聚餐行為,店主已被予以拘留處罰。
2月8日零時30分,執法人員巡查至屯溪中心城區前園路某燒烤店時,發現店內燈火通明,有人員聚集性就餐,當即進店,要求店主立即停業。屯溪公安分局荷花池派出所副所長郭傳鋒稱,當時大廳右側有三桌人在吃飯,每一桌四、五個人。里面三個包廂的桌上有剩飯剩菜,客人已經離開,在另一個包廂有10人左右在吃飯。
據了解,1月30日,屯溪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5號通告,要求餐飲企業取消各類聚餐聚會。屯溪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將5號通告內容,連同《致廣大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倡議書》,逐一上門向全區餐飲從業者做了宣傳告知。 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汪飛躍稱,這家燒烤店收到了倡議書,店主還把倡議書張貼在店門口,答應僅只售外賣,但實際上,他還是對外營業,招攬消費者進店聚集性就餐,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
據了解,燒烤店店主姓劉,今年43歲,家住屯溪昱中街道轄區。該劉某稱,2月7日晚十點多開始營業,除了外賣之外,也做了桌餐。對進店客人沒有測量體溫,也沒有詢問是否從湖北或者武漢過來,是否接觸過疫情高發區人員。
經公安部門調查取證,2月7日晚至2月8日凌晨,燒烤店負責人劉某先后接待十桌30多人在餐廳內聚集性就餐。由于劉某拒不執行黃山市和屯溪區關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造成感染新冠肺炎的嚴重風險,2月8日下午,屯溪公安分局依法對劉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待疫情防控結束后即送黃山市拘留所執行),并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劉某表示,不應該報有僥幸心理,應該遵守政府公告,不能給社會添亂,自己非常后悔。 屯溪警方表示,當前正值疫情防控關鍵階段,市民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積極配合政府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法律規定和破壞疫情防控工作,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公安機關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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