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公眾號消息,因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懷恨在心將情敵撞傷后獲刑,1月13日,定遠縣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后,當庭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
被告人黃某系定遠縣爐橋鎮人,其妻子陸某喜愛跳廣場舞,與被害人瞿某在舞場上相識,隨著認識時間的增加,陸某與瞿某互相加上了對方的微信,并在微信上聊天。2019年9月的一天,敏感的黃某透過陸某的聊天記錄懷疑其與瞿某有不正當關系,便要求陸某與瞿某斷絕來往。妻子陸某答應了黃某的要求,并于次日約瞿某外出見面商談以后不再聯系一事。當天下午,黃某發現陸某不在家,立即懷疑陸某與瞿某偷偷見面。隨即立即駕駛汽車出外尋找陸某,陸某一直在路上尋找了三個小時,終于發現陸某騎著電動車與騎自行車的瞿某同向而行。此種情形促使黃某怒從心頭起,駕車從后面撞了瞿某騎行的自行車,瞿某當即被撞倒在地,黃某駕車逃離現場。經鑒定,瞿某的傷情達重傷二級。四日后,黃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鑒于黃某案發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就本案民事賠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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