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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五年內,淮北一男子在同一民政局與不同的人辦理了兩個結婚證,后在與第一任妻子辦理離婚證時,被民政局工作人員發現,涉嫌“重婚”。日前,淮北市杜集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據了解,被告人王某某與沈某于2006年7月18日在淮北市杜集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后因妻子沈某外出打工,二人失去聯系。2011年9月23日,王某某隱瞞與沈某的婚史,與朱某在淮北市杜集區民政局再次辦理了結婚證。2017年10月,沈某回到淮北,王某某與沈某準備辦理離婚手續時,被民政局工作人員發現王某某有兩個結婚證,涉嫌重婚。后王某某經電話通知主動到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婚姻管理法規,有配偶仍與他人結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案發后,王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