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公安交警在線 消息,近日,宿州城區交警在港口路執勤時,查獲一輛涉嫌酒駕的商砼車,經檢測,駕駛員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經詢問得知,駕駛員前一天喝的酒,本以為隔夜酒不算酒駕,抱有僥幸心理,卻不想還是被查到,不但飯碗丟了,還將面臨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申領,并處15日拘留的處罰。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