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4日,對故意殺人罪犯王昌勝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00年春節前后,罪犯王昌勝與其妻李某蘭為躲避計劃生育,住在濉溪縣任集鎮廟臺村小李池莊其岳父家中。同年4月13日,濉溪縣陳集鄉政府干部梁某玲、陸某躍、王某展、郜某峰四人到任集鄉找到王昌勝、李某蘭夫婦,讓二人乘車返回陳集實施節育手術。當日18時許,王昌勝在與梁某玲等人乘車返回途中,持鐵錘砸擊王某展、郜某峰、陸某躍、梁某玲四人頭面部,致陸某躍、郜某峰、王某展死亡,梁某玲受傷。
作案后,王昌勝駕車逃離現場。同年4月17日,王昌勝以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批準逮捕,至2017年7月14日王昌勝被公安機關抓獲,期間王犯逃亡近17年。
本案從案發到罪犯被抓獲,時間跨度長達17年有余,案情疑難復雜,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被害人家人及當地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極高。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充分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并對全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進行認真審查、研究。
2018年7月30日,淮北中院公開宣判,認定王昌勝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王昌勝不服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處王昌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