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前10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2個 處理74人 發布時間:2019-11-28 14:18 編輯:彭玲 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銅陵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為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持不懈改進作風,銅陵市紀委監委在全市建立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月報制度。2019年1至10月份,全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如下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標簽: 違反 查處 銅陵市 中央八項規定 相關閱讀 宣城前11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1起 處理166人 1-11月,全市共處理16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3人。其中縣處級干部7人,鄉科級干部(含科級以下)159人。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利用文件、網絡等媒體通報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29批次52起,涉及69人。 滁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慕繼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飲酒費用已退繳 蕪湖縣1-10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起 今年以來,蕪湖縣各級紀檢監察機構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以釘釘子精神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1-10月全縣共查處各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起,處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