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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消息,4月22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以被告人楊某偉、趙某雷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和十個月;作案工具木把鐵锨一把,予以沒收。
2018年8月6日下午,在界首市沙南某村莊村西地,因S237省道施工,楊某作為村干部負責伐樹時,將施某家祖墳損壞。俗話說:殺父仇,奪妻恨,仇恨大不過挖祖墳。祖墳被掘的消息很快傳到了施某的耳朵里,他義憤填膺,決心找楊某復仇,以解心頭之恨。當晚九點多鐘,施某(另案處理)酒后駕車帶其父親和兩名親友到鄰村楊某家中理論。在楊某家門口,正當施某與楊某爭執時,楊某的親友被告人楊某偉、趙某雷為楊某助陣,二人持械將施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的車頂、前擋風玻璃、天窗、左后側車門玻璃等處砸壞。經某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該車受損價格為13898元。2018年8月23日,楊某偉、趙某雷與施某達成調解協議,并已經履行10萬元賠償款,施某對楊某偉、趙某雷表示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