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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濉溪男子小收(化名)因不滿已經和父親離婚的后媽還在家中居住,就借著酒勁對后媽房間里的東西一通亂砸。日前,濉溪縣公安局四鋪派出所包村民警把酒后尋釁滋事的小收予以行政拘留10日出發。
原來,家住濉溪縣四鋪鎮某村的小收(現年35歲),7歲時其爸爸和媽媽離婚,小收由父親撫養。后來,父親又為小收找了一個后媽周某,婚后因為家庭瑣事和雙方性格的原因,父親和后媽周某又離婚了。周某離婚后但沒有離家,和小收同住在一個大院子中,各有相對獨立的住房。自從周某和父親離婚后,小收不想讓離婚的后媽還在家中居住。
2019年4月4日晚上23時,小收和朋友喝過酒之后回到家中。借著酒勁的他來到后媽房間中,看到什么都不順眼,認為房間里的東西都是自己父親的,后媽無權享用這些東西,于是撒起了潑,從屋外砸到屋內,先把放在門口的電瓶車砸了,把院子中的花盆和堂屋門上的玻璃砸爛,沖到屋中又把電視機砸壞,后被人制止。
周某報警后,濉溪縣四鋪派出所民警及時出警,把小收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詢問,小收對打砸一事供認不諱。由于長期的矛盾,周某對小收酒后滋事的行為不能原諒,民警根據有關法律對小收行政拘留十日。
今天傍晚,記者從當地警方了解到,小收已被送到淮北市拘留所執行拘留。
宋千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趙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