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2月30日,安徽省黃山市歙縣森林公安局在“2019護航行動”中,查處一起非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件,對兩名云南籍違法行為人依法作出處罰,沒收獵獲物和獵捕工具,并各處罰款1200元。
2019年12月23日,歙縣森林公安局桂林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歙縣富堨鎮(zhèn)富堨村馮塘高鐵便道發(fā)現(xiàn)兩名捕鳥人員。民警趕往現(xiàn)場查獲鳥類野生動物4只、獵捕工具10件。
經(jīng)現(xiàn)場詢問,兩名違法行為人項某和熊某是云南人,在歙縣開發(fā)區(qū)一公司上班。當日上午,兩人下班后閑來無事,準備逮鳥食用,項某攜帶鳥扣(捕鳥套)、捕鳥網(wǎng)、播放鳥叫聲的手機、柴刀等工具,由熊某駕駛皖JR***2汽車一同前往歙縣富堨鎮(zhèn)富堨村馮塘高鐵便道,獵捕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白頰噪鹛(俗稱“土畫眉”)4只,后熊某將4只白頰噪鹛摔死拔毛,準備晚餐食用。胡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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