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發改委官網消息,2019年12月26日,經省政府同意,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安徽省通用機場布局規劃(2019-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全省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達30個,密度達到每萬平方公里2.1個;按需建設一批A3和B類通用機場,規劃形成五個通用機場群。
通用機場建設有序推進
據規劃,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寧國青龍灣、蕪湖三元等通用機場,肥西(官亭)、肥東、廬江、碭山、界首、金安區、桐城、旌德、黃山區等一批通用機場正在積極推進前期工作。
通用航空運營初具規模。截至2018年底,全省通用航空運營企業有安徽頂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5家。
通用航空產業快速發展。中電科蕪湖鉆石飛機、鉆石航空發動機等一批通用航空企業集聚發展。
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省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達30個,密度達到每萬平方公里2.1個;按需建設一批A3和B類通用機場,初步形成集短途運輸、公共服務、通用航空消費、工林農生產作業等功能為一體的通用機場體系。
到2035年,全省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達65個,密度達到每萬平方公里4.6個;按需建設一批A3和B類通用機場。
全省所有通用機場納入應急救援體系,航空應急救援30分鐘響應時間覆蓋全省所有區域。
A1、A2級通用機場
根據我省“一圈五區”空間布局和《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年)》,結合片區發展定位、經濟社會、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規劃形成五個通用機場群。
1、.皖中通用機場群。皖中通用機場群由合肥、淮南2市,—9—以及六安、安慶2市的部分區域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公務商務飛行、航空產業發展、社會公共服務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肥東、肥西官亭、長豐、巢湖市、壽縣、舒城、桐城等13個A1、A2級通用機場。
2.沿江通用機場群。沿江通用機場群由蕪湖、馬鞍山、銅陵、滁州4市,以及池州、宣城、安慶3市的部分區域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公務商務飛行、通航產業發展、適航水域資源開發、低空旅游等需求?,F有寧國青龍灣通用機場,布局規劃新增無為、和縣、樅陽、明光、東至、廣德、宿松等22個A1、A2級通用機場,機場總數達23個。
3.皖北通用機場群。皖北通用機場群由亳州、淮北、宿州、蚌埠、阜陽5市的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農業作業、工業作業、應急救援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界首、泗縣、蒙城、濉溪、五河等15個A1、A2級通用機場。
4.皖西通用機場群。皖西通用機場群由六安市的金寨、霍山縣和安慶市的岳西、潛山、太湖縣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短途運輸、低空旅游、農林作業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金寨、霍山、太湖、潛山、岳西5個A1、A2級通用機場,其中,金寨通用機場預留運輸機場發展空間。
5.皖南通用機場群。皖南通用機場群由黃山1市,以及宣城、池州市的部分區域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低空旅游、航空運動、航空護林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黃山區、休寧、績溪、青陽等9個A1、A2級通用機場。
A3級通用機場
A3級通用機場主要用于低空旅游、航空體育等活動,在具備建設條件的旅游景區、河流或水庫、商業設施周邊或樓頂等區域,布局規劃一批A3級通用機場。鑒于A3級通用機場對公眾利益影響程度較小,在優先保障運輸機場和A1、A2類通用機場運行安全的前提下按需布局。重點布局區域包括:
1.在具備建設條件的4A級及以上景區規劃布局直升機停機坪,全面提升通用航空旅游服務的品質。
2.在太平湖、萬佛湖、南漪湖、龍子湖、龍窩湖、八里河風景區等水域規劃布局水上機場,滿足空中游覽需求。
3.在具備建設條件的酒店、會展中心等商業設施周邊布局直升機停機坪或樓頂布局高架直升機場,滿足商業使用需求。
B類通用機場
B類通用機場不對公眾開放,主要用于自然災害空中救援、作業飛行、訓練飛行、醫療救護、通用航空器試飛及私人飛行等活動。在優先保障運輸機場和A類通用機場運行安全的前提下,在自然災害多發地區、高層建筑物的樓頂、重要辦公場所、重點醫院、主要農林作業區、通用航空產業園區等區域,按需布局規劃一批B類通用機場。
1.近期在I類以上應急避難場所、三甲醫院、停車位超過200個的高速服務區規劃布局直升機停機坪;遠期在II類應急避—15—難場所和重要高速公路沿線間隔50千米的服務區規劃新增直升機停機坪,其余應急救援直升機停機坪按需建設。在未來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新建建筑布局城市消防高架直升機場,滿足城市消防需求。在省、市、區縣等重要單位辦公場所布局直升機停機坪,滿足緊急事件處置需求。
2.將蚌埠市龍亢農場、明光市潘村湖農場、銅陵市普濟圩農場、宿州市夾溝農場、鳳陽縣方邱湖農場、廬江縣白湖農場等臨時農用機場納入B類通用機場布局,其余農林作業機場按需建設。
3.在明確規劃有通用航空產業園,且涉及到通用航空器試飛業務的區域,配套布局規劃B類通用機場,滿足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需要。
通用機場概念和分類
通用機場: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動而使用的機場,包括可供飛機和直升機起飛、降落、滑行、停放的場地和有關的地面保障設施。
通用機場分類:中國民用航空局《通用機場分類管理辦法》根據通用機場是否對公眾開放,將通用機場分為A、B兩類:
A類通用機場,即對公眾開放的通用機場,指允許公眾進入以獲取飛行服務或自行開展飛行活動的通用機場。
A類通用機場分為三級:
A1級指使用乘客座位數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開展商業載客飛行活動的A類通用機場,通常為固定翼通用機場。
A2級指使用乘客座位數在5-9座之間的航空器開展商業載客飛行活動的A類通用機場,通常為小型固定翼通用機場或駐地性的直升機場。
A3級指除A1、A2級外的A類通用機場,通常為簡易跑道、直升機停機坪或水上起降點。
B類通用機場,即不對公眾開放的通用機場,指除A類通用機場以外的通用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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