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2月8日15時左右,黃山市歙縣許村鎮許村沙塍“九塢沖”山場發生火情,接到指令后,歙縣消防大隊、富堨派出所、桂林森林派出所、許村鎮鎮村干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置。
經歙縣森林公安局桂林森林派出所調查,2019年12月8日14時左右,許村鎮許村村沙塍村民陳某前往許村村沙塍“九塢沖”山場一魚塘釣魚,在釣魚時違反2019年10月31日歙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歙縣人民政府禁火令》規定,擅自在禁火區域吸煙,睡著后點燃的香煙焐著地上的茅草,引發火情。
陳某違反《歙縣人民政府禁火令》的規定,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吸煙,引發火情,不但自己衣服被燒、口袋中的財物被燒,臉部還被燒傷,同時還給森林資源造成威脅,許村鎮政府啟動緊急預案,組織干群撲火、看守現場,耗費人力物力。陳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歙縣森林公安局處以7日行政拘留,于2019年12月21日送往歙縣拘留所執行。
在林區點燃一根煙,可能后悔一輩子。警方提醒,希望廣大村民自覺遵守《歙縣人民政府禁火令》的“十不準”規定,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杜絕一切野外用火,保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 汪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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