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黃山紀檢監察網消息,日前,經黃山市監察委員會、中共歙縣縣委批準,中共歙縣紀委、歙縣監察委員會對縣公安局三級警長洪淦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洪淦達在擔任歙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教導員、國保大隊大隊長、指揮中心副主任科員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送的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娛樂活動;違反廉潔紀律,出資參與經營活動;違反群眾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實施高利轉貸、賭博違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犯罪。
洪淦達身為公安干警,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并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組織核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歙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中共歙縣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洪淦達開除黨籍處分,由歙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歙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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