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通過開設賭場、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及采取高利放貸并以軟暴力方式索債的手段聚斂錢財,以宣某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中獲取非法利益達3000 余萬元。12月17日上午 ,合肥高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宣某旺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9月,被告人宣某旺刑滿釋放后,為獲取非法利益,快速聚斂錢財,拉攏、糾集、網羅“兩勞”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壯大勢力,以在賭場和社會上從事高利放貸為主業,并以暴力、“軟暴力”索債手段為支撐,逐步形成了以宣某旺為首的犯罪集團。因宣某旺在與周某(另案處理)聚眾斗毆過程中 “大獲全勝”,且該案全部涉案人員當時均未被處理,從而在六安地區“名聲大噪”。至此,以宣某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形成。為擴大組織實力,牟取更多非法利益,宣某旺繼續糾集他人通過實施開設賭場、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高利放貸等手段聚斂錢財,逐步控制六安地區部分地下賭場及放貸行業,為非罪惡,稱霸一方,形成了以宣某旺為組織領導者,蔡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王某超等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及采取高利放貸并以軟暴力方式索債的手段聚斂錢財,從中獲取非法利益達3000 余萬元,使該組織具備了較強的經濟實力。同時,該組織在開設賭場和民間從事高利放貸過程中通過犯罪手段,造成他人生產經營無法維系、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割腕甚至喝藥自殺等嚴重后果,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秩序,給當地群眾造成了心理恐慌,造成了極為惡劣的重大影響。
因被告人數較多,案情較為復雜,預計法庭審理需持續 3天。
合公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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