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為了規范互聯網醫院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省衛生健康委日前制定了《安徽省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我省互聯網醫院的診療、設置等均做出規范。
醫師須3年以上獨立臨床經驗
辦法要求,互聯網醫院提供診療服務的醫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在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注冊,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
辦法規定,在互聯網醫院提供醫療服務的醫師、護士執業信息,應當能夠在國家醫師、護士電子注冊系統中進行查詢。同時,互聯網醫院應當對醫務人員進行電子實名認證。此外,我省還將鼓勵有條件的互聯網醫院,通過人臉識別等人體特征識別技術加強醫務人員管理。
互聯網醫院只能會診或復診
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由接診的醫師通過互聯網醫院邀請其他醫師進行會診時,辦法規定,會診醫師可以出具診斷意見并開具處方。如果患者未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辦法規定醫師只能通過互聯網醫院為部分常見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復診服務。
記者了解到,所謂“復診”,是指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后明確診斷為某種或某幾種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醫院醫師能夠通過互聯網信息手段獲取并掌握患者如實提供的病歷資料,針對相同診斷提供的診療服務。而當患者病情出現變化或存在其他不適宜在線診療服務情形的,醫師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另外,辦法規定,互聯網醫院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互聯網醫院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辦法規定,在線開具處方前,醫師應當充分掌握患者病歷資料,確定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明確診斷為某種或某幾種常見病、慢性病后,可以針對相同診斷的疾病在線開具處方。所有在線診斷、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處方經藥師審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不得在互聯網上開具麻醉藥品、精神類藥品處方以及其他用藥風險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規定的藥品處方。
辦法還規定,互聯網醫院要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泄露患者信息。發生患者信息和醫療數據泄露時,醫療機構應及時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此外,互聯網醫院不得將互聯網診療服務信息在境外的服務器中存儲,信息平臺不得部署在托管、租賃于境外的服務器。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 記者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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