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安徽、浙江兩省有關人員相互勾結,將浙江有關企業的有毒有害工業垃圾傾倒在安徽蕪湖市境內,嚴重污染環境。12月4日,這起被稱之為長江安徽段跨省非法傾倒固體廢物“1?29”污染環境案,經安徽省蕪湖市三山區檢察院提起訴訟,三山區法院一審判決追究11個被告人和2個被告單位的刑事責任,還被追究其環境污染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此外,被告人還被要求在省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惡劣!跨省傾倒工業廢棄物7164噸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曹冠、胡余保為謀取非法利益,赴浙江省嘉興、杭州等地聯系收集工業廢棄物的企業,并在安徽省蕪湖市積極尋找傾倒地點。將含有有害物質固體廢物運輸到蕪湖予以非法傾倒,非法處置的固體廢物總量達7164噸,造成公私財產損失425萬余元、鑒定費84萬余元、生態環境恢復工程費用615萬余元。
此外,被告人胡余保還存在伙同他人傾倒污泥污染環境的事實。
嚴懲!被告單位和個人均被判擔負刑責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浙江嘉興市綠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杭州沃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傾倒、處置有害固體廢物,被告人胡余保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傾倒、處置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法院分別判處嘉興市綠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杭州沃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七百萬元;判處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并處二十萬元至二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賠償!賠錢后還要在省級媒體賠禮道歉
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一審法院認為,上述兩被告單位以及曹冠、胡余保等7名被告非法處置固體廢物,造成污染環境損害及公私財產損失后果的發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
此外,本案兩被告單位和11名被告的侵權行為造成的環境損害,包括社會公眾享有美好生態環境精神利益的損失,均應通過公開認錯、表示歉意,以取得社會公眾的諒解,同時對環境侵害者起到一定的震懾和警示作用。
據此,法院判令曹冠、胡余保連帶賠償因非法處置7164余噸固體廢物產生的公私財產損失及鑒定費共計人民幣510萬余元、生態環境修復費用615萬余元,判令兩被告單位在相應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5名被告在自己造成的損害后果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同時判決上述13個被告單位和被告就污染環境行為在安徽省省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賠禮道歉的內容及媒體、版面、字體須經法院審核。
吳貽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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