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生態環境微信號消息,近期省廳現場調查發現,宿州市恒安紙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突出。按照《安徽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省廳決定對該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實施掛牌督辦。
存在的問題
(一)通過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污。企業環評文件要求企業廢水“零排放”,實際企業利用雨水溝渠向廠外湘西溝排放含煤焦油的廢水。在廠區雨水溝渠取樣監測,監測結果:COD濃度為1440mg/L,氨氮濃度為63.4 mg/L,揮發酚為0.37 mg/L;在雨排口旁的湘西溝取樣監測,監測結果:COD濃度為4690mg/L,氨氮濃度為144mg/L,揮發酚為1.22mg/L,湘西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
(二)未依規建設和運行污染防治設施。企業環評批復要求煤氣燃燒廢氣通過布袋除塵器經15米排氣筒排放,實際企業建設為多管除塵器。且企業未按照環評文件要求在煤氣燃燒時加入脫硫劑電石粉。
(三)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且涉嫌非法處置。企業未建設規范的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將煤焦油和煤焦油渣(屬于危險廢物)混存地下貯罐。2019年4月12日,企業與成都順祥化工物資有限公司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并轉移煤焦油與煤焦油渣的混合物約26.6噸。企業未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手續,未能提供成都順祥化工物資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經營資質。
(四)排污許可證未申請變更。該企業原建設年產3萬噸衛生紙項目,于2017年6月申領排污許可證。2018年企業將年產3萬噸衛生紙項目實施技改年產3萬噸特殊生活用紙項目,未重新申報變更排污許可證。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要求
請宿州市生態環境局:
(一)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梳理存在的環境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嚴禁違法違規排放廢水等污染物。整改方案經宿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查同意后組織實施,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將審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報省廳備案。
(二)責令該企業對受污染的周邊水體整治,消除環境污染,并對周邊土壤是否受到污染的進行調查,若土壤受到污染應進行修復。
(三)對該企業通過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污行為,符合《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規定情形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組織對企業通過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污造成的公私財產損失、違法減少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支出費用進行評估,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及配套辦法等環保法律法規,依法對該企業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五)按照《安徽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每月底前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企業整改落實情況、立案查處情況及查處結果等,確保限期完成掛牌督辦整改事項;及時進行復查、跟蹤檢查,發現新的環境問題,應一并處理,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各類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同時,每月將案件進展情況在宿州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六)嚴肅責任追究,對該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履職盡責不到位情況進行調查,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問責意見需征得省生態環境廳同意方可實施,問責結果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公開。
督辦期限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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