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裕安檢察消息:常言道:“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大學生對自己財物看管的一時疏忽,讓“有心之人”梁某某鉆了空子。而屢次順手牽羊的盜竊行為,為梁某某帶來的將是法律的制裁。近日,裕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2019年5月—9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打著散步的名義,先后5次潛入皖西學院,在學院的圖書館、操場附近,趁學生們不注意之際盜走5部手機,并低價賣給手機販。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5月29日
梁某某竄至皖西學院圖書館附近涼亭旁邊,趁被害人不注意,將其放在涼亭長椅上的一部黑色華為榮耀8手機偷走,后以200元的價格將該手機賣給附近一騎摩托車收二手手機的男子。
6月13日
梁某某竄至皖西學院操場,趁被害人不注意,將其放在操場圍欄處的部紅色OPP0 i15手機偷走,后以200元的價格賣給一收手機男子。
8月12日
梁某某竄至皖西學院操場,趁被害人不注意,將其放在籃球架下的一部藍色華為P20手機偷走,后以200元的價格賣給收手機的男子。
9月9日
梁某某竄至皖西學院操場,趁被害人不注意,將其放在籃球架下的一部天藍色華為P30手機偷走,后以2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路邊一收二手手機的男子。
9月13日
梁某某竄至皖西學院操場,趁被害人不注意,將其放在籃球架下的一部黑色VIV0 21i手機偷走,后以2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一個收二手手機的男子。
9月21日,皖西學院保衛(wèi)處工作人員在巡邏過程中發(fā)現(xiàn)并抓獲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后向鼓樓派出所報警。
裕安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涉嫌盜竊罪。遂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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