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淮北市紀檢監察網消息 一、烈山區烈山鎮鳳凰社區原居委委員張峰幫助他人虛報冒領問題。2017年6月,張峰在協助負責征地征遷過程中,幫助他人虛報19棵果樹,套取補償款6130元。同時,張峰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0月,張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財政。
二、烈山區古饒鎮南園村黨總支原書記郝宗建侵占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初,郝宗建利用職務便利,將用于維修村內道路的3000元集體資金占為己有。此外,郝宗建在負責低保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將低保金分配給本村其他困難群眾。2019年1月,郝宗建受到撤銷黨總支副書記、黨總支委員職務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財政。(烈山區紀委監委)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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