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官網消息,日前,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七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從明晰轉讓條件、規范分割合并、強化出租管理、完善抵押機制、落實稅收政策、創新運行模式等6個方面提出了14條具體措施。
《實施意見》明確,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屬于房屋建設工程已投資額未達到總投資額25%、工業用地未達到“三通一平”的,可按照“先投入后轉讓”原則,交易雙方先行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辦理預告登記,待達到轉讓條件后,再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建設項目轉讓前未實施建設行為且未辦理規劃、建設手續的,可憑預告登記證明辦理項目規劃、建設等審批手續;建設項目轉讓前已辦理規劃建設手續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后,應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依法辦理項目規劃建設變更手續。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土地使用權實行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同權同價管理制度。
《實施意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土地收益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土地等級、用途等因素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的,出租人應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出租人依法轉讓不動產時,應當在轉讓之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實施意見》提出,以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為標的物設定抵押,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視同已經具有審批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不必再另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審批手續。對不以公益為目的養老、教育等社會領域企業以有償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設施等財產進行抵押融資的,各地可采取告知承諾制等措施,保障抵押權實現后原有經營活動持續穩定,確保土地用途不改變、利益相關人權益不受損。
《實施意見》明確,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在地方權限內探索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依法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降低交易成本。自2019年3月1日起,安徽省受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契稅適用稅率統一下調至3%。
《實施意見》要求,全省各地要在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現有的土地交易機構或平臺基礎上搭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臺,匯集土地二級市場交易信息,與相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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