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宿州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靈璧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曾超(正處級)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曾超在擔任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靈璧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招標、施工、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曾超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曾超簡歷>>>
曾超,男,1970年1月出生,漢族,安徽宿州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1年10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入黨。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安徽大學哲學系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學習;
1991年7月至1991年10月,待分配;
1991年10月至1997年10月,原宿州市委宣傳部干事、科員、副科長(其間: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管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7年10月至2000年2月,宿縣地區行署、宿州市政府辦公室科員(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在安徽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科員、信息宣傳科副科長;
2002年7月至2006年5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宣傳科科長;
2006年5月至2009年11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督查室副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4年3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宿州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宿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靈璧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靈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靈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9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0月,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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