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4日,被告人劉石彬等十七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妨害作證罪、詐騙罪、抽逃出資罪、開設賭場罪一案,在岳西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系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岳西縣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該組織在被告人劉石彬的組織、領導下,形成穩定的犯罪組織,以劉石彬注冊并控制的多個帶有“瑞獅”名稱標識等公司為依托,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水泥、砂石、混泥土市場等行業和太湖縣大石、徐橋、江塘等鄉鎮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各被告人在判決宣告前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其中部分被告人還涉嫌詐騙、抽逃出資、開設賭場、非法采礦等組織外犯罪。
在各部門緊密配合下,該案庭審活動于19日晚順利結束,時間持續六天,岳西縣2019年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全體學員、司法部門人員及被告人家屬共計百余人旁聽了案件庭審。在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充分聽取被告人、辯護人、公訴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但由于該案案情復雜,合議庭將在庭后進行充分評議、擇期宣判。
儲觀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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