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8日,記者從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獲悉,今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國慶節假日期間,該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24小時專人值班,第一時間接聽、處理各類投訴舉報,共接到的14起消費者投訴全部快速妥善予以調解。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旅途中如因個人原因導致已達成的合約無法繼續,商家有權利不予以退費。
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為消費者解答咨詢問題。
10月3日晚上11點左右,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游客的投訴,稱自己有事需提前結束旅途,要求酒店退房款遭到拒絕。湯口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經調查發現,原來投訴者于10月3日中午12點左右入住了酒店,當天晚上8點左右,投訴者接到電話得知需要結束旅程立即返回。他認為自己辦理入住手續之后的8個小時內并沒有在酒店房間居住,現在要求退房酒店應該返還全部房款。
對此,酒店方則表示游客辦理完成入住手續后,合約已經達成,無論在此期間游客有沒有在房間居住,該房間的使用權歸游客所有,酒店也無權再把該房間對外出售,所以無法為游客退款。
當天晚上11點多,工作人員先安撫投訴者情緒后,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告知投訴者,雙方合約已達成,酒店方有權利不予退款。但考慮到顧客的實際情況,在工作人員一個多小時的幫忙溝通下,最終酒店主動退讓,站在情理的角度,退還投訴者50%的房費。
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游客,在旅途中一旦付款完成辦理入住,就意味著合約已經達成,在酒店無違約行為且無不可抗拒因素的情況下,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等,酒店有權不予退款。
丁旭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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