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金安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6日,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汪賢兵、李永生等27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15項罪名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汪賢兵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混跡社會,通過在六安東橋鎮等地實施一系列暴力違法犯罪漸成惡名。1996年1月10日,被告人汪賢兵與李永生、李國新等8人“歃血為盟結為兄弟”,并于當晚持槍槍擊被害人袁某致其重傷。由此,初步形成以被告人汪賢兵為首,以被告人李永生、李國新、田鳳友等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1996年,汪賢兵因上述故意傷害罪入獄服刑,2015年2月刑滿釋放。出獄后,汪賢兵迅速接手“志新公司”,并將組織成員或發展為股東,或安排為員工。披著志新公司的“合法外衣”,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以黑護商、以商養黑”,大量購買槍支彈藥、棍棒刀具等犯罪工具,肆意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串通投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斂財800余萬元。
該組織在六安東橋鎮,為爭搶工程,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串通投標。為控制砂石運輸,多次打砸他人運輸車輛,致多名駕駛員賣車轉行。通過不斷滋擾、糾纏方式迫使他人關門停業,強取11家快遞點代理權。如此,以汪賢兵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步壟斷了當地的建筑工程、砂石運輸、快遞等行業,對當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和惡劣影響。
該案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多達66起,預計庭審將持續六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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