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因違章停車被貼罰單,鳳陽縣府城鎮的女子岳某竟將罰單拍照后上傳朋友圈,并配發侮辱性文字。原本是想借此泄憤,結果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
9月4日9時許,岳某將轎車停在鳳陽縣環境監測站西北側路上。鳳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區中隊交警巡邏至此,發現該車存在違章停車的違法行為,在確認駕駛員不在后,當場予以處罰,并將違法停車告知單帖于轎車駕駛室車窗玻璃上。
4日上午11時許,岳某下班回家后,發現車窗上被貼罰單,心中不滿,便用微信名為“A小手牽大手”的微信,在朋友圈內發布一條信息,內容為:一張黃色處罰告知單圖片,配有侮辱性文字。岳某在朋友圈發布此侮辱性文字后,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
鳳陽縣公安局洪武路派出所接到報警后,立即開展調查,被傳喚到派出所后,岳某對其因泄憤公然在朋友圈發布侮辱性文字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岳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5日,經報縣公安局裁決,依法對岳某行政拘留5日,并送達滁州市行政拘留所執行。
張金好 魏辰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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