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8月26日,據黃山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野生動物要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更是碰不得。近日,安徽省歙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兩起非法傷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被告人趙某某因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被告人汪某甲、汪某乙、汪某丙三人更是因犯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不光被判處刑罰,還要賠償5萬元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公益損失。追悔莫及!
2019年1月下旬,已經75歲的趙某某為獵捕野生動物,在自家茶棵地里安放獵捕工具鐵夾一個,在村背后山樹林與油茶地搭界的地方安放鐵夾一個。1月27日下午,在村背后山上獵捕到猴類野生動物一只,后趙某某自行前往山上將猴子放生。經鑒定,該猴類野生動物為獼猴,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某違反狩獵法規,采用禁用方法非法狩獵,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獼猴一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綜合考慮趙某某已年滿75周歲、自愿認罪認罰、
主動放生涉案珍貴野生動物等情節,依法判處其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類似的事情,同樣發生在歙縣溪頭鎮汪氏三位老人身上。2018年12月28日,程某、張某(均另案處理)攜帶幾只獵犬在山上狩獵,獵犬將一只野生動物追趕下山。正在山上干活的汪某丙聽到村民喊話后,以為是野豬便趕下山來準備去打野豬。然而,進入野生動物所在的河道后,發現并非野豬,但為了能分肉,仍然使用竹竿敲打該野生動物。后被告人汪某甲、汪某乙也聞訊趕至現場,手持木棍進入河道內,擊打該野生動物并將其頭部按入水中,導致野生動物最后死亡。
經鑒定,被殺害的野生動物為鬣羚,俗稱“四不像”,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鬣羚屬的基準價值為1萬元,根據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辦法》規定,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整體的價值按照野生動物基準價值的五倍核算,涉案的鬣羚價值為5萬元。
公訴機關在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三被告人共同承擔5萬元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汪氏三人非法殺害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鬣羚一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系共同犯罪。三人的行為對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公益訴訟人起訴要求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判處汪某甲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汪某乙、汪某丙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汪某甲、汪某乙、汪某丙共同賠償野生動物損失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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