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7月4日,南陵警方抓獲違法嫌疑人韓某,但韓某在被抓獲前表示很無辜,多次聲稱“我又不犯法”,然而抓獲后便很快供認盜竊手機的違法事實。目前,違法嫌疑人韓某被南陵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5月3日,南陵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居民張某報警稱:放在電動車前工具箱內(nèi)的手機被盜。經(jīng)了解,案發(fā)當天張某把車停在服裝店門口,到店里買了一件衣服,沒幾分鐘時間,便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了。
經(jīng)偵查,民警初步鎖定違法嫌疑人系一名從事舊手機等廢品回收職業(yè)的流動人員。7月4日,當嫌疑人再次出沒在南陵縣城時,巡防大隊民警早就“等候多時”,一舉將其抓獲歸案。
在被民警控制的過程中,韓某顯得很無辜,一再聲稱“我又沒犯法,為什么抓我”。隨后,巡防民警將嫌疑人移交城西派出所辦理。民警將其帶往執(zhí)法辦案區(qū)之后,嫌疑人韓某一開始還拒不承認,民警三言兩語地旁敲側(cè)擊之下,韓某迅速轉(zhuǎn)變態(tài)度,如實供述了順手牽羊盜竊手機的違法事實,并表示 “很后悔”。
目前,違法嫌疑人韓某被南陵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民警提醒:外出時,務(wù)必保管好財物,不要將手機等貴重財物隨意放置在前口袋、車筐等容易暴露的地方,謹防丟失或被盜。
葉云飛 程多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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