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5月30日上午,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馬鞍山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殊涉嫌濫用職權、挪用公款、受賄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8年,劉殊在擔任馬鞍山市原金家莊區副區長、原金家莊區委常委、馬鞍山市臺辦主任、馬鞍山市商務局局長、和縣縣長、和縣縣委書記、馬鞍山市政協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合計47.975萬元人民幣、7000美元;濫用職權返還土地出讓金3315.25萬元、挪用公款4400萬元給特定關系人使用。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代表等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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