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全國人大代表、古井集團董事長梁金輝表示,當前我國白酒行業正處于深度調整和轉型期,發展向穩但現代化進程十分緩慢。一直以來我國將白酒歸類于食品進行管理,但是酒行業產生的系列問題并沒有得到有效規制。梁金輝建議,制定一部全國性白酒法,以保證酒類產品質量、節約糧食、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維護社會秩序。
白酒行業發展向穩
仍有不少問題待解決
梁金輝表示,隨著經濟全球化加快,世界各國酒類行業已步入現代化發展進程,加速國際化拓展,而我國白酒行業正處于深度調整和轉型期,發展向穩但現代化進程十分緩慢。
“白酒作為我國重要的產業之一,尤其是對于以白酒為支柱產業的白酒產量大省經濟發展貢獻巨大,是增加就業和創造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梁金輝說,白酒在中華文明史中還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祭祀、喪葬、嫁娶、交際、禮儀、節日,均少不了酒這種道具,飲酒貫穿中國人日常生活的始終。
在梁金輝看來,隨著我國釀酒工業的快速發展和社會急劇變革,飲酒及相關問題開始變得嚴重,酒相關問題包括暴力、犯罪、經濟問題、家庭問題等,遠期問題主要表現為軀體精神問題、公共衛生問題以及社會問題。他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我國酒類專有的法律只有2005 年國家商務部制定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二十多個地方性法規,其他的只有一些相關法律條文,比如《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中的相關條文來維護我國的白酒行業有序發展。
“我國的白酒行業還沒有獨立的法律規范,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還存在許多法律漏洞,對我國白酒行業留有隱患。”梁金輝認為,為了加強酒類生產和銷售管理、保證酒類產品質量、節約糧食、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財政收人、維護社會秩序,建議制定一部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法》。
建議制定白酒法
完善行業誠信體系
梁金輝認為,制定白酒法,首先要確定白酒立法主體,建議由全國人大制定頒布。“當前白酒行業采取分權管理的辦法,酒類管理牽涉部門眾多,出臺全國性白酒法,彌補白酒跨地區流通后無法可依的情況,避免我國白酒行業執法過程中出現漏洞。”
“二是國家要設定白酒生產、流通的主管機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職權范圍,同時建立必要的協調機制。三是制定的白酒法要全面、具體、可操作。”梁金輝認為,白酒法律應涉及生產、流通、消費、原產地保護、稅收等所有酒類運行環節,必須要全方位、全過程覆蓋,建立起相對完善的白酒法體系。
“四是實行全面許可管理,重視流通。五是重構和完善白酒行業誠信體系。”梁金輝表示,當前部分白酒企業生產與經營中不誠信行為時有發生,惡意失信嚴重損害白酒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少數企業制假售假、坑蒙欺詐等行為,導致整個白酒行業遭受重大損失。
“知名白酒在外地市場被假冒后,只能依靠自己打假,而造假企業違法成本較低。酒類企業的這種誠信缺失嚴重制約白酒行業生產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梁金輝說,政府要建立完善白酒行業社會誠信體系,將不誠信企業納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示,依法嚴厲追究失信企業的責任,保障誠信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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