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 近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尋釁滋事涉惡犯罪團伙案進行一審宣判,懷繼明、武忠成、索名森等28名被告人被認定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八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這是該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宣判的首起涉惡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懷繼明糾集被告人索名森、武忠成等人在安徽省定遠縣境內采用暴力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形成具有較為惡劣社會影響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累計實施尋釁滋事8起;被告人繆永軍、武超、顧家榮、李偉、靳趙川及被告人楊峰、彭本祥、夏幫喜、楊永根等人無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隨意毆打他人;被告人繆永勝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嚴重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懷繼明多次糾集被告人索名森、武忠成等人在定遠縣境內逞強耍橫,無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采取暴力等手段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系惡勢力犯罪團伙,且屬共同犯罪;被告人繆永軍、武超、顧家榮、李偉、靳趙川及被告人楊峰、彭本祥、夏幫喜、楊永根、陳楊、張猛、趙振宇、宋樹忠、朱添兆、鐘兆文、王志、梁陽、杜翔、田寧、張騰、王虎、錢小楠、何明輝、高矗無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繆永勝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顧家榮還為他人吸毒提供場所,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均應予懲處。遂判決被告人懷繼明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五萬元。被告人懷繼明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五萬元。被告人索名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其余25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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