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去年9月份,嘴饞的三名濉溪縣女子深夜跑到葡萄園盜摘他人葡萄,實施盜竊過程中被被害人發現,倉皇逃竄,一人當場被抓獲。日前,濉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周某、紀某、張某三人分別被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罰金二千元。
2018年9月5日晚上10點,周某等三人事先準備了編織袋,駕駛電動三輪車趁著夜色至濉溪縣某扶貧產業園。將電動車停放在葡萄園外,三人躡手躡腳進入受害人劉某的葡萄園內開始摘葡萄,然后裝滿編織袋運到葡萄園外的三輪車中。
貪心不足,就在三人準備再次進入葡萄園采摘葡萄時,被葡萄園主人和巡查人員發現。三人立刻分散逃離,倉皇間將盜摘的葡萄和電動三輪車遺留現場。而紀某在逃跑途中,被葡萄園巡查人員抓獲并移交巡邏民警。
經現場稱重,被盜葡萄共計131.6千克。經鑒定,被盜葡萄價值2632元。案發后,周某等三人親屬分別賠償葡萄園經濟損失2500元,并取得對方諒解。同年11月14日,張某、周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當地法院綜合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以及相關情節依法分別判處三人罰金二千元。
李鋒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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