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4日,大年三十,闔家團圓,為保障社會治安穩定,嚴格推行煙花爆竹禁燃限放規定,安慶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大南門派出所巡邏隊民警一如既往對轄區開展“掃雷”巡邏。
民警巡邏至轄區大二郎巷時,發現前期檢查過的一家小超市人來人往,不少顧客出來時抱著疑似爆竹形狀的黑塑料袋。民警立即掉頭回到所內換上便裝,冒充購買年貨的人混入店內。民警隨口問到“現在禁燃限放有沒有煙花賣啊”,店主一看是生面孔,放松了警惕,開始向民警推銷起煙花爆竹,還返身到后院拿來了樣品。民警立即出示證件,在傻了眼的店主趙某的見證下,民警現場查扣了44件煙花爆竹。
經查,店主趙某在并未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的情況下,為謀取利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類有爆炸可能性危險物質。
目前,趙某已被行政拘留,繳獲的煙花爆竹依法移交安監部門。
陳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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