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一輛小車,限速60公里卻跑到160公里,超速達100%以上,足夠讓人咂舌的了,然隨后該車駕駛員的一舉動更令人咂舌,當交警要對其進行處罰時,該車駕駛員卻偷偷丟下2000元就走。
1月10日下午14市許,淮南交警支隊潘集大隊蘆集中隊長陳明帶領隊員在孔李大橋進行測速時,民警發現,儀器顯示,一輛車牌號為蘇E8**7*的小車車速達160公里每小時,該路段限速為60公里每小時,超速竟達100%以上。
測速民警趕緊呼叫前方予以攔查。車輛攔下來以后,駕駛員聲稱駕駛證沒帶,只拿出車輛行駛證,并一邊打電話說讓人把駕駛證送來。
就在交警對其他車輛進行檢查時,該駕駛員卻打開車門發動著車,對交警撂下一句話:“車邊我放了2000塊錢,留給你們喝酒!”交警連聲呼喝,讓駕駛員停下,然該駕駛員卻駕車加速就走。
交警一找,果然發現在車旁路牙上放著2000塊錢。陳明等沒有絲毫猶豫,趕緊將情況向大隊領導匯報。目前,交警已通知該車駕駛員將錢拿回去,并對該車嚴重超速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王洪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鐘虹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