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淮南市建委依據《關于印發<淮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南市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標準》和《淮南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對建設領域大氣污染防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懲戒的通知》,決定對以下項目有關單位和人員記不良行為記錄。
一、舜耕華府一期項目
存在的問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未經核準擅自進行土石方施工,并且在省、市多次巡查檢查中發現揚塵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
處理意見:建設單位淮礦地產淮南東方藍海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及法人劉春波,施工單位上海亞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高賓、監理單位安徽恒信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監理工程師劉曉珊記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限12個月。
二、淮河新城五期項目
存在的問題:在環境空氣質量臨時管控措施期間渣土外運,施工現場道路污染,裸土覆蓋不完全。
處理意見:施工單位安徽卓信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葛志勇、監理單位安徽國漢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及總監理工程師黃靖計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限6個月。
三、淮南高新區安置小區項目
存在的問題: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未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施工圍擋不符合要求。
處理意見:責令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王以洋、監理單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翁小龍記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限6個月。
四、對淮南中科盛聯環保靜脈產業基地、富力公館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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