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8年臨泉兩名青年自愿報名應征入伍,經體檢和政治考核合格后被批準入伍,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隊按除名退兵處理。近日,臨泉縣政府征兵辦公室通報了對該2名青年的處理情況。
根據通報,2018年,臨泉縣艾亭鎮王俊濤、鲖城鎮符路西等2名應征青年自愿報名應征,經體檢和政治考核合格后批準入伍。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隊按除名退兵處理。2人到部隊后,因不適應部隊嚴格教育訓練,思想產生波動,拒服兵役。經部隊、縣人武部、鄉鎮(街道)武裝部及其家人反復教育引導,明確法律責任,但其2人拒服兵役態度依然堅決,在軍隊和社會中造成了不良影響。符路西、王俊濤等2名應征青年的行為違反了《兵役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安徽省征兵工作條例》、《安徽省征兵工作實施辦法》和《臨泉縣思想退兵處置管理規定》,依法追究該2名應征青年法律責任并通報全縣,依據中共臨泉縣辦〔2016〕77號文件給予以下處罰:
按照《安徽省征兵工作條例》給予經濟處罰不少于當地義務兵家庭每人(戶)優待金2倍。根據臨泉縣實際,給予經濟處罰共計20000元,所繳費用列入下年度征兵工作經費。如當事人于2018年12月30日前拒不執行,移交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不得將其錄用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縣政府機構、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學校不得對其招聘和錄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督辦執行。
兩年內公安機關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兩年內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入學、升學手續。
三年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三年內銀行系統禁止向其提供各種貸款業務等。
將其列為《臨泉縣拒服兵役人員黑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通報,由縣委宣傳部督辦執行。
所在鄉鎮派出所在其戶籍信息中補入“拒服兵役”記錄說明,并把處理結果打印1份交至縣征兵辦存檔,由縣公安局督辦執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