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慶長江大橋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副縣級)譚嚴生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問題。2009年至2016年,譚嚴生在擔任宜秀區羅嶺鎮黨委書記、安慶長江大橋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此外,譚嚴生還存在違規出租羅嶺鎮塑料一廠等問題。2018年4月,譚嚴生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降為科員處分。
二、安慶迎江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鈕震球違規收送購物卡、禮金等問題。2007年至2012年春節前,鈕震球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現金5500元、購物卡4.45萬元;2007年至2013年春節前,違規送給區相關部門領導5.83萬元購物卡。此外,鈕震球還存在套取小區改造資金問題。2018年5月,鈕震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降為副主任科員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安慶市紀委監委)
原標題:安慶: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