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
《關于全市開發區優化整合方案的請示》(宣政〔2018〕25號)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撤銷宣城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范園區,將其整體并入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加掛“宣城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范園區”牌子;撤銷安徽寧國港口生態工業園區(籌),將其整體并入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加掛“安徽寧國港口生態產業園”牌子;撤銷安徽廣德新杭經濟開發區(籌),將其整體并入安徽廣德經濟開發區,加掛“安徽廣德皖蘇浙產業合作園區”牌子;撤銷安徽郎溪十字經濟開發區(籌),將其整體并入安徽郎溪經濟開發區(籌),加掛“安徽郎溪皖蘇產業合作園區”牌子;撤銷安徽涇縣云嶺經濟開發區(籌),將其整體并入安徽涇縣經濟開發區(籌)。將安徽郎溪經濟開發區(籌)更名為安徽郎溪經濟開發區、安徽涇縣經濟開發區(籌)更名為安徽涇縣經濟開發區、安徽績溪經濟開發區(籌)更名為安徽績溪經濟開發區、安徽旌德經濟開發區(籌)更名為安徽旌德經濟開發區、安徽宣州貍橋經濟開發區(籌)更名為安徽宣城宣州經濟開發區。請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優化整合后,保留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宣城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范園區)、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徽寧國港口生態產業園)、安徽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徽廣德經濟開發區(安徽廣德皖蘇浙產業合作園區)、安徽郎溪經濟開發區(安徽郎溪皖蘇產業合作園區)、安徽涇縣經濟開發區、安徽績溪經濟開發區、安徽旌德經濟開發區、安徽宣城宣州經濟開發區。
三、宣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開發區優化整合工作的領導,按照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原則,依法依規做好開發區規劃修編、產業定位、體制調整、人員安置等工作。
四、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提質提效有關要求,加強指導和服務,協調解決開發區優化整合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宣城市省級以上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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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復淮南、蕪湖、宿州、淮北、馬鞍山、滁州、蚌埠、黃山8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優化整合方案。8市共撤銷29家開發區,變更22家開發區名稱,實現規范命名,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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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范圍包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出口加工區和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省級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省政府明確納入開發區管理的特別政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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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安徽省政府批復宣城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優化整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