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晚報訊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為加強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統一、言傳與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與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與學術規范相統一,爭做“四有”好教師。蕪湖市制定出臺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共計有12條,具體為: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傳播、散布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言論;傳播宗教和宣傳封建迷信。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未備課、無教案上課,隨意調課或私自找人代課;在課堂上吸煙、接聽手機;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飲酒、打牌、下棋、上網聊天或玩游戲;參與賭博活動。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
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
組織或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
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組織、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
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抄襲、剽竊和侵占他人勞動成果。
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毀損學校名譽。
其他違反師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
記者 王俊杰
原標題:蕪湖市出臺“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 禁止有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