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3月11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2018年度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申報再度開啟,申報城市須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并持續改善,近3年內無發生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等重大城市負面影響。已列入的試點城市不再重復申報。
據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申報城市應結合自身經濟水平、發展情況確定合理的綠色生態城市建設指標,制定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突出因地制宜、體現特色,明確發展目標、實現路徑、保障措施、重點項目等,重點確定一項2018年重點支撐項目及其配套科研課題。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納入“五統籌”專項資金支持范圍,主要支持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相關專項規劃編制;相關行業標準規范編制;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建設體系建設等工程建設補助;以及其它綠色生態城市重點項目建設。
據了解,綠色生態城市是指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按照綠色生態理念,在綠色規劃、綠色城建、綠色建筑、智慧城市、綠色生活等方面,按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進行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城市。我省2017年度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有合肥、池州、阜陽、銅陵等11個城市。(記者 馮珉)
原標題:2018年度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開始申報